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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16-03-15 09:43:29 点击量:282
各院(系):
为更好地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建立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将本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修订范围包括我们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类型。
二、各院(系)可以根据自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和需要,结合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指导性方案和学位标准以及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要求,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学制调整;调整的学制一般应为整数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有学制调整要求的院系需提交由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确认的关于学制调整的报告(含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报告经研究生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进行学制调整;培养方案按调整后的学制进行修订,从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16级研究生因招生简章已公布学制,仍按2013年修订的培养方案执行。
四、没有学制调整要求和学制调整论证报告讨论未通过和批准的院系,在2013年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培养方案修订,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从201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五、培养方案的修订按照《关于修订raybet官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研〔2013〕6号文]的要求进行。
六、工程类参照工程领域模板进行修订,经管类参照经管类模板进行修订,人文社科类参照人文社科类进行修订。
七、此次增设或增列的课程必须同时提交中英文课程简介。
八、为落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使用“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公共平台”等高质量新型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院系制订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标准,可将通过认定的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并制订学生修读在线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
九、根据国家医教协同改革工作安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四个专业学位2015年已修订培养方案,2016年不需再修订中文版培养方案,只需要补充英文版培养方案(专业分工同中文版)。
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此项工作。要求成立以主管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修订工作。各专业领域应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跨院系的专业领域应由当年申报的单位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
十一、各院(系)修订的培养方案(中英文版)应提交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上报材料要求:4月15日前相关院系提交学制调整论证报告,6月1日前各院(系)提交培养方案和增设(列)课程的课程简介(中英文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处专业学位办公室。纸质版需有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主任签字及单位公章,电子档按“XX学院(系)XX类型XX领域.doc”命名,发至chenling@mail.hust.edu.cn。
附件: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2.经管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3.人文社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4.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简介
研究生院
二0一六年三月十五日